一、關于出臺背景
湖南湘江新區體制機制優化改革以來,經對原三區政務服務場所進行統籌和整合,目前新區范圍內政務服務場所數量大、領域多、位置散,機構設置、人員性質、場所標準和服務規范均不統一,亟待規范。同時,新區政務服務大廳作為集中提供新區政務服務的綜合性場所,為加強和規范大廳建設管理,構建標準統一、運行高效、上下聯動、服務一體的政務服務體系,適應新區高質量發展的需要,制定出臺《湖南湘江新區政務服務大廳暫行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,以加快推進新區政務服務標準化、規范化、便利化建設。
二、關于重要意義
(一)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改革部署。2022年3月,國務院出臺了《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〔2022〕5號),明確要求健全政務服務標準體系、規范政務服務場所辦事服務、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等;2022年7月,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《湖南省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》(湘政辦發〔2022〕36號),對政務服務場所建設、進駐事項管理、運行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;2020年12月,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長沙市政務服務大廳管理辦法》(長政辦發〔2020〕47號),就政務大廳的設立、職責分工、事項進駐、運行機制等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(二)不斷規范提升政務服務能力。2023年8月,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各部(局)審批事項、審批人員全面向政務大廳集中,大廳功能不斷完善,服務水平不斷提升,政務大廳管理進入全新階段,亟需進一步明確行政審批服務局、政務服務中心、政務服務事項實施部門等單位在政務服務大廳管理中的職能職責,統籌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資源,為鞏固改革成果和推動改革創新打好基礎,為強化政務服務工作標準化、規范化、便利化提供支撐。
(三)持續推動政務改革走向深入。2024年1月,國務院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的指導意見》明確提出,到2027年,基本形成泛在可及、智慧便捷、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務服務體系。2024年4月,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的通知》,提出要深入推動政務服務提質增效,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實現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。通過出臺《管理辦法》,有利于加強政務大廳規范管理,優化政務服務、提升行政效能,推動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,加快推進新區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。
三、關于主要內容
《管理辦法》共10章38條,具體為總則、政務服務大廳設立、職能職責、事項進駐、人員進駐、運行機制、行為規范、服務保障、考核與監督、附則。主要內容如下:
(一)明確了《管理辦法》的適用依據。第一、二章明確了《管理辦法》的制定依據、適用范圍、新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定位以及大廳管理應當堅持的原則;規定了新區各園區、各單位及街道(鎮)、社區(村)相關政務服務場所運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;同時明確了新區政務服務大廳實行線上線下一體化建設。
(二)明確了大廳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。第三章明確由新區行政審批(政務)服務部門牽頭新區本級政務服務大廳的管理,政務服務事項實施部門承擔進駐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,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后勤保障工作。
(三)明確了進駐事項和人員相關要求。第四、五章明確政務服務事項按照“應進必進”原則進駐大廳,入駐部門(單位)要規范統一事項要素、依法依規編制辦事指南;選派綜合素質高、業務能力強、服務意識優的人員入駐;入駐事項及人員調整要按程序報行政審批(政務)服務部門審批。
(四)明確了大廳的日常運轉機制。第六至八章明確大廳實行“前臺綜合受理、后臺分類審批、綜合窗口出件”的運行管理模式,實施“一件事一次辦”、預約辦、“幫代辦”、首席代表負責制、線上線下聯動辦等服務規范;大廳工作人員實行首問負責、一次性告知、限時辦結等工作制度和統一著裝、文明志愿服務等行為規范。
(五)明確了大廳管理的考核監督機制。第九章明確新區行政審批(政務)服務部門對進駐大廳的政務服務行使監督、考核等權限,制定并實施服務“好差評”等相關制度,暢通對大廳的社會監督渠道,科學有效考核。進駐部門(單位)的政務服務和進駐人員工作情況作為行政審批服務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納入單位年度績效考核。
《管理辦法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兩年,由新區行政審批(政務)服務部門負責解釋。